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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是蔬菜,不是水果。这是由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的。 这件事要追述到1893年的一件叫做Nix vs Hedden的诉讼。原来,根据美国当时的进口商品的关税法案,蔬菜要征收关税,而水果不需要。那么西红柿到底要不要交税的问题就引发了进口商与税收官员之间的争执。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法庭一致裁定:尽管在植物学上,西红柿符合“水果”的科学含义,但关税法案应采用日常生活对“水果”和“蔬菜”的定义,因此认定:西红柿是蔬菜,需要交税。 这说明:水果(fruit)和蔬菜(vegetable)的区别,并不是科学上使用的分类方式,而更多是厨房里使用的分类方式。 按照最科学的定义,“果”应该指的是果实,也就是由植物花朵根部的子房发育来 的、里面含有种子的那部分。但是,如果按照这个定义来,包括草莓(植物的花萼)、甘蔗(植物的茎)在内的很多水果都会被踢出水果大军。所以日常生活不使用这种科学定义。 西红柿,我们吃的部分是植物的果实,理论上说应该是一种“果”。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因为西红柿不像别的水果那么甜,主要用来制作咸的食物(西红柿面,for example)而不是甜的食物(有时也做,比如凉拌西红柿,但毕竟不多),而且也不像别的水果那样一般是生吃(有时也生吃,但毕竟不多),所以一般把它归到蔬菜类。 类似这种情况的“果实”还有茄子、南瓜、黄瓜等。但西红柿比它们又更接近水果一点,有点摇摆,所以有时会有疑问。 总之,日常生活对水果和蔬菜的划分并不是严格按照科学来的,而是有很多主观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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